一、第10條第2項 公務員
二、第16條 禁止錯誤
三、第26條 不能未遂
四、第23條 正當防衛
五、第31條
我討厭猜題,只是把高考刑總這幾年還沒考過的重要考點PO出來
一、第10條第2項 公務員
二、第16條 禁止錯誤
三、第26條 不能未遂
四、第23條 正當防衛
五、第31條
我討厭猜題,只是把高考刑總這幾年還沒考過的重要考點PO出來
EX
甲與仇敵乙狹路相逢,乙企圖拔槍行兇,尚未舉槍瞄準,甲為了自保,拾起地上磚塊,擲向乙的頭部,打瞎一隻眼睛。問甲是否有罪? (98法制)
壹、試問,下列何者正確:
EX1
甲高中時租一本書未予歸還,之後到外地讀大學,書店老闆乙提出侵占告訴,甲經傳喚、拘提,均未到案,檢察官遂發布通緝,某日,警員於甲上課時逮捕甲,並當場上手銬,帶回警局後並偵訊七小時?
(一)本案中對於甲的逮捕不合法。
(二)甲具有逃亡或藏匿的事實,檢察官當然可以通緝。
(三)本案逮捕合法,當然可以上手銬。
(四)警局偵訊七小時,違反比例原則。
EX2
有人打電話密報警員甲,某人在街口販毒,並指出該人長相特徵,甲到現場後,直覺乙就是密報中販毒的人,遂上前想要盤查乙,未料,乙也覺得走向自己的甲是警察,立刻掉頭就走,甲立即追逐並逮到乙:
(一)甲逮捕乙的行為合法,因為符合現行犯之逮捕。
壹、試問,下列何者正確:
EX1
甲高中時租一本書未予歸還,之後到外地讀大學,書店老闆乙提出侵占告訴,甲經傳喚、拘提,均未到案,檢察官遂發布通緝,某日,警員於甲上課時逮捕甲,並當場上手銬,帶回警局後並偵訊七小時?
(一)本案中對於甲的逮捕不合法。
(二)甲具有逃亡或藏匿的事實,檢察官當然可以通緝。
(三)本案逮捕合法,當然可以上手銬。
(四)警局偵訊七小時,違反比例原則。
EX2
有人打電話密報警員甲,某人在街口販毒,並指出該人長相特徵,甲到現場後,直覺乙就是密報中販毒的人,遂上前想要盤查乙,未料,乙也覺得走向自己的甲是警察,立刻掉頭就走,甲立即追逐並逮到乙:
(一)甲逮捕乙的行為合法,因為符合現行犯之逮捕。
EX1
甲與乙為多年恩愛夫妻,未料甲卻暗中包養小三丙,乙知情勃然大怒,萌生殺甲意圖,乙在甲座車裝置精密炸彈,一旦甲駕駛超過100公尺路程就會引爆。裝妥隔日,甲上班駕駛該車,尚未發動時,乙用肉身阻擋車身前進。原來乙仍深愛甲,不忍從此天人永隔。案發後,車輛經專家檢驗結果,發現乙因欠缺專業知識,根本沒將炸彈裝妥,無法引爆。乙的刑責?
【給分重點】
(一)未遂犯要件
(二)「乙根本沒將炸彈裝妥」→殺人罪不能未遂或普通未遂?實務之見解如何判斷?
(三)「乙用肉身阻擋車身前進」→有中止未遂之適用?
【解答】約1000字
一、乙裝炸彈欲殺甲的行為,成立刑法第271條第2項殺人未遂罪:
(一)本罪以著手於殺人之行為而不遂為要件。甲並未發生死亡之結果,乙殺人之行為不成立既遂犯。而殺人罪有處罰未遂犯之規定。依提示,乙主觀上具有殺人之故意,客觀上,乙的行為是否已進入著手階段?依主客觀混合說之標準,以行為人主觀上之犯罪計畫作為判斷背景,再以實質客觀說之立場判斷是否對於所保護之客體產生直接危險。乙主觀上認為在甲車上已裝妥炸彈,而甲當時已要駕駛該車,一旦甲駕駛超過100公尺路程就會引爆,此時對於甲的生命應已造成直接危險,而屬著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