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地特高考法廉刑法
EX1
某里里長甲將該里打造為知名觀光地,並以「觀光清潔稅」為名,向非該里里民之觀光客,收取每日新臺幣50元之觀光清潔稅。該款項有專戶管理,且只用於該里之建設。試問甲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處置?(25分)
【考點解析】
本題考點在129條2大爭點,包括:
1.本罪之行為人是否限於有徵收租稅或其他入款職務之公務員??
2.所謂不應徵收而徵收,是否以有徵收之依據為前提?
【解答】約600字
一、甲收取觀光清潔稅的行為,是否有刑法第129條之適用:
(一)本罪以公務員對於租稅或其他入款,明知不應徵收而徵收者為要件。而本案中所涉及之爭點包括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