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刑總解題書勘誤部分
1.目錄P3 (以及P.363) 第九單元第六篇共犯 教嗦犯
應修正→教唆犯
2.P.68有兩段(二)標題相同 都是丙打傷丁的行為,成立刑法第277條第1項的傷害既遂罪
應修正→第一段的(二)包括1.2兩點均為誤植。整段刪除。只應保留倒數第二行的(二)
3.P86題目第一行 意發生夢遊
應修正→不意發生夢遊
4.P96題目第四行 直到走,路都東倒西歪
應修正→直到走路都東倒西歪
5.P.99圖表部分 結果犯—是否對法益造成危險
106刑總解題書勘誤部分
1.目錄P3 (以及P.363) 第九單元第六篇共犯 教嗦犯
應修正→教唆犯
2.P.68有兩段(二)標題相同 都是丙打傷丁的行為,成立刑法第277條第1項的傷害既遂罪
應修正→第一段的(二)包括1.2兩點均為誤植。整段刪除。只應保留倒數第二行的(二)
3.P86題目第一行 意發生夢遊
應修正→不意發生夢遊
4.P96題目第四行 直到走,路都東倒西歪
應修正→直到走路都東倒西歪
5.P.99圖表部分 結果犯—是否對法益造成危險